我就是這樣當上意見領袖

這是商業裸體革命的第六章,英文是Consultants Who Get It,這一章一開頭的引言是『諮詢(consult),動詞,對於既定方針尋求他人的否定。』- 美國記者與諷刺作家比爾斯(Ambrose Bierce,1842~1914)

律師鄂尼的OFF學

史文森律師的名氣不如別人稱呼他的「律師鄂尼」(Ernie the Attorney),他曾說「我架設部落格不是為了行銷自己,它和自我推銷無關,我最痛恨被視為『搞行銷先生』(Mr. Marketing Guy)。我認為那種玩意兒在部落格上不管用。」

來點新意,否則沒人理

讓顧客主動傳頌你

《創造顧客傳道家》建議公司採取六大行動:

  • 持續不斷蒐集顧客的回饋意見。
  • 認真進行免費的知識分享。
  • 以專家手法打造口耳相傳網絡。
  • 鼓勵顧客社群會面與分享。
  • 設計專精化、較小的獎勵吸引顧客上鉤。
  • 把焦點放在促成世界或你置身的產業更美好。

麥克康乃爾對於公司傳教者與其同僚提出最後一項建議:「別管那些無神論者,專心發掘不可知論者,因為後者才有希望皈依。」

從自己的專業強項出發

心態封閉者,別經營部落格

歐珂嫚(BL Ochman)曾經擁有並經營一家公關公司,排名全美錢一百大之內,2004年出開始主持部落格「下一波」(What’s Next),她將訪客從部落格導引到她的網站,販售自行出版的書《貴公司怎樣玩部落格?》(What Could Your Company Do With a Blog?)。

從事部落格的企管顧問需要克服「留一手」的心態,…歐珂嫚的結論是;「假如你唯恐自己的點子被人偷走,就別主持部落格吧。」

既有行銷組合之外的補強工具

不經營部落格的公司終將凋零

這裡的重點,回到作者對本書的基本論點,不在消滅行銷,而是將它改變得更具對話性質。布倫柏格稱之為「街角雜貨店關係」,這種想法相當接近作者所提的往昔街角肉販、糕點師傅、蠟燭工匠與顧客之間的關係。

這種「街角雜貨店關係」如果是真的,那麼我們工作達人就會有生存的空間,我所想到的發展策略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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