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重點

當我讀到Darren Rowse的這一篇Get to the Point,原來文章使用者對於長篇的文章並不會在一開始時就閱讀,一般人的閱讀速度是每分鐘200個字,這是以英文來算的,至於中文的話我就不清楚了。

所以在96秒內可以閱讀320個字,為什麼要用96秒這個單位,有空的人可以看這一篇96 seconds的英文文章,所以儘量讓文章短一點或提重點,這可能很適合我,因為我的文章常常只有一句話,呵,不過有些操作說明的文章看來也沒短很多,對有些人可能會被認為是瘋了,但是這個狀況顯示長篇文章還是很多會被讀者所忽略。

所以如果要寫一篇大篇的文章,考慮一下先寫一個提要說明,讀者感到有趣的話再點繼續閱讀進去看。

或者也可以將一篇文章拆成數篇文章來寫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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