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裡面對於變數未宣告或是在敘述中有發生null的情形,讓我在SCJP中常發生混淆的錯誤!
這一次在SCJP總複習擬真試題解答的23題這裡,看到了解釋要查Java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與SCJP認證明解的4-8節,奇怪這有關係嗎?會不會是從22題那邊的解釋複製貼上來的!很懷疑是這樣!
結果我就稍微翻了一下課本,我發現應該跟3-3節較有關係,不過這是在解釋變數沒有給值時,不會馬上就有錯誤,而是在不當使用時,才發生編譯時期的錯誤!
但是此題,我撰寫了一下程式碼,編譯後是這樣: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 java.lang.NullPointerException
at Test.test(Test.java:4)
at Test.main(Test.java:16)
是執行期的例外,這又跟12章比較類似,不過我找不到有類似的舉例,所以只好自己小心這個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