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類別(Abstract class)

今天在讀到Java JDK 5.0學習筆記(增訂版)時,關於abstract的說明,課本這樣寫『在Java中定義類別時,可以僅宣告方法名稱而不實作當中的邏輯,這樣的方法稱之為「抽象方法」(Abstract method),如果一個方法中包括了抽象方法,則該類別稱之為「抽象類別」(Abstract class),抽象類別是擁有未實作方法的類別,所以它不能被用來生成物件,它只能被繼承擴充,並於繼承後實作未完成的抽象方法。』

在網站上是這樣寫:『當您定義類別時,可以僅宣告方法名稱而不實作當中的邏輯,這樣的方法稱之為「抽象方法」(Abstract method),如果一個類別中包括了抽象方法,則該類別稱之為「抽象類別」(Abstract class),抽象類別是個未定義完全的類別,所以它不能被用來生成物件,它只能被擴充,並於擴充後完成未完成的抽象方法定義。』

讀了好久感覺怪怪的,最後上網一看,發現真的是有錯誤說!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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