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翁的物種源始:有錢人的起源與進化的第三章 部落盛宴與社群地位 宴會登龍術裡有這一節,一開始是這樣寫的:
「從密集的捕獵採集行為到真正栽種植物豢養動物,不是一、兩季內就發生的改變。」有點像是從上一節大方是上策?人類進步的角度來探討農業的階段。
「少數幾個部落想通了:生存之道在農業。於是他們不再只是採摘野生的果實,而是專挑具備適合栽種特性的植物。考古發現這個時代的野生小麥種子的穗軸大多是脆的,很容易斷。但人工栽培的小麥種子的穗軸則比較強韌,適合運送與儲存在村裡。按考古記錄,後者很快就遍佈各地。小麥以及一些他類植物從野生到人工栽培,大約只經歷了短短150年。
按海頓的觀點,這樣解釋農業的起源是有問題的。因為這似乎是依據生物學家所說的”群體淘汰”:某個部落之中一些既有智慧又有自我犧牲精神的成員一同努力發明了農業,結果這些部落存活下來,又漸漸繁衍壯大。在群體淘汰的腳本裡,人人為了集體利益辛勤工作,大家齊唱”團結就是力量”,這在1950及60年代是很能打動人心的。但是到了1970年代,群體淘汰的理論瓦解,因為這和為了群體利益性交一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主張”個
體”淘汰的人士認為,不論品德多麼高尚的人,遇上事情的時候最先問的不會是:” 這對群體有什麼益處?”而是:”這對我有什麼好處?”道金斯1976年的名著《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曾經說,首先要問的其實是:”我的基因能得什麼好處?”如果仔細剖析,甚至自然界最利他的行為–蜜蜂拚死護衛蜂巢、筆尾獴在同伴進食時自願站在蟻墳上擔任守衛,最終都是為了促使自私的個體基因繁衍下去。」
作者在這兩段駁斥海頓的「群體淘汰」而力推自私的基因才是與農業的起源有關。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在2009年四月的總會大會的無私的服務演講中的前言就提到「救主教導我們要跟隨祂,作必要的犧牲,忘掉自己,無私地為人服務。」如果自私是自然人都會有的基因,那麼要克服這個自然人的弱點想當然爾就不會是容易事,我們還是有很多地方可以繼續學習。